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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社蚌埠7月9日電 (記者 成展鵬)9日上午,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長劉亞受賄案在六安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。此案由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六安市檢察院偵查並起訴。劉亞被指控涉嫌受賄罪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涉案金額高達1600多萬元人民幣。
  檢察機關指控,劉亞在擔任淮北市濉溪縣鎮長、烈山區區長、區委書記、蚌埠市副市長期間,利用職務為他人謀取利益,先後索要或收受34人的錢財1260萬元。為他人在提拔晉升,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、工程款結算、礦產使用權買賣變更、企業稅費減免、子女就業工作等方面提供幫助,利用手中的權利瘋狂謀取私利。
  公訴人認為,劉亞犯罪情節嚴重,犯罪持續時間長、次數多、數額特別巨大。自1995年至2013年,被告人劉亞利用不同的職權,在長達十幾年的時間里,幾乎每年都在持續不斷地進行受賄犯罪,先後收受34個單位或個人的財物,共計數百餘次。從受賄數額上看,利用擔任各種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,並收受或直接向他人索要財物,總金額摺合人民幣高達810餘萬元之巨。
  檢察機關還查明,劉亞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,差額巨大,不能說明來源,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。
  截至2013年6月,劉亞家庭現有財產人民幣2672萬多元;歷年支出人民幣685萬多元;合法收入人民幣632萬餘元;經查證屬實的人民幣2361萬餘元能夠說明來源。被告人劉亞尚有人民幣360萬多元不能說明來源。(完)
(原標題:安徽蚌埠原副市長受賄受審 涉案金額1600多萬元)
(編輯:SN0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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